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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fáng)城(chéng)鄉建設委關于責令天津子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築業企業限期整改的(de)公告
發布時(shí)間:2024-04-24 16:14 點擊次數:次
各有關單位:
經查,天津子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築業企業(名單詳見附件)現有注冊建造師不符合相應資質标準要求,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lǐ)規定》(住房(fáng)城(chéng)鄉建設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條規定,現公告責令相關企業于7月(yuè)22日前進行整改。
本公告發布的(de)同時(shí),我委已通(tōng)過天津智慧住房(fáng)建設綜合服務平台(以下(xià)簡稱“智慧住建平台”)向相關企業電子送達《責令限期整改通(tōng)知書(shū)》。相關企業可(kě)登錄智慧住建平台(網址 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點擊“我要辦事-角色類型-建築從業企業-建設工程企業信用(yòng)-建築業企業監管-在線辦理(lǐ)”,在左側菜單中進入“核查整改”模塊,查看具體不符合條件的(de)資質項和(hé)整改标準。
各相關企業應于2024年7月(yuè)22日前在“核查整改”模塊填報信息、上傳整改報告,通(tōng)過系統提交至注冊地所在的(de)區(qū)住建委初審,整改期結束後由我委組織統一複核。
整改期間,相關企業不得(de)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de)升級、增項等許可(kě)事項,不能承攬新的(de)工程;被核查資質涉及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de),暫緩換領相應專業二級資質證書(shū)。整改期結束後,仍未達到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要求條件的(de),我委将依法撤回相應資質。在整改期間因承攬業務造成的(de)法律後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附件:1.各區(qū)住建委聯系電話(huà)
2.限期整改企業名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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